标题:学生实习手册

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顶岗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基地的选择

顶岗实习基地的选择,应根据各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有利于形成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2、单位领导重视实习工作,管理先进,在规模、层次和水平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现场指导教师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

4、具备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交通便利,相对稳定且有利于节约实习经费。

二、学生实习管理

1、实习管理要求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2)必须按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完成实习总结并参加考核;

3)服从指导老师、实习单位领导的安排。虚心向指导教师、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并注意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积极为学院、企业、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4) 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建立文明、健康、纯洁的师生、师徒关系。

2、劳动纪律管理

1)实习生必须按学院统一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实习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准私自调换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后统一按时返校。

2)实习期间学生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旷工。实习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书面的请假手续,并作出安全等方面的承诺。凡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请假逾期尚未返回实习单位者,均作旷课论处。

3) 所有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因病或伤残事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三天以内者,须征得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指导老师同意;请假一周以内者,须经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

见,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必须得到实习单位和学院同意,并报系部批准。

4)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6学时处理。无故缺勤十天(含十天)以上者,实习成绩评定为零,依据学生表现及本人书面申请,在下一学年给予其重新实习的机会,并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凡请事假、病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四分之一者,实习成绩评定为零,需重新实习,实习单位由本人联系。

5)凡缺勤达到学院违纪规定学时的,由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将其违纪材料报学生所在专业系,按规定程序教育处理,并将其违纪处理情况报学工处备案。

6) 对实习违纪学生的处理遵照《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四、实习成绩考核

1、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类型的不同,各系在组织顶岗实习时应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和实际操作水平等,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2、按顶岗实习大纲要求,实习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相应实习材料和实习总结。尤其要做好单独实习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

3、实习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别按90、80、60、40分计入学生成绩。

评分参考标准: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

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3)、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4)、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考核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总结马虎潦草、抄袭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或无故缺勤十天(含十天)以上者;凡请事假、病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四分之一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4、凡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进行实习。

五、附则

1、依据本规定,各专业系可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顶岗实习管理细则。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专业   点击数:69   发表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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