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训实验教学是中等教育人才培养系统性工程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通过实验教学,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了解,锻炼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进一步加强实训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训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实验教学的总体要求

1、在实训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教师主动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

2、实训实验教学要按照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建立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在明确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做好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实验的分工,发挥各类实验课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作用,实现实训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

3、在实训实验项目设置上,要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出发,多开设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训实验课程的设置

   1、实训实验课程的设置必须符合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分散的实训实验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能够独立设课的实训实验必须单独设课,逐步建立适应人才培养的实训实验课程新体系。

   2、实训实验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会同教研室编制实训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并依据大纲确立实验项目。实训实验项目确立后,由实训实验室填写项目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训实验室,一份报校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实验卡片,对实验项目进行计算机管理。

   3、实训实验室要保持实验教学计划的权威性。对已确立的实训实验项目,各实训实验室要按时开出,对实训实验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项目无故停开的,一律作教学事故处理。实训实验教学项目的变更、增加或撤销,要由实训实验室提出报告,经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实训实验室不得随意增减实验项目。     

4、实训实验教学大纲是规范性的实训实验教学文件,是组织实施实训实验教学、检查实训实验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实训实验教学大纲由各系组织实训实验教师、实训实验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理论课教师集体研究制定。

5、实训实验室应根据学科发展和实训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人员精心编写高水平的实训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同时可吸收或采纳国内外符合我校实际,面向21世纪的高质量实验教材用于实训实验教学。

6、所有列入教学大纲的实训实验,都要备齐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备课笔记、实验记录表格等),否则不得进行实验。各实训实验室都应做好实验教学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三、实训实验教学的实施

1、每学期实验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向教务处填报下学期与理论课教学计划同步开设的实验课开出计划(包括课程安排、专业、年级、进度、指导教师等),由教务处下达下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室要作好实验开设运行记录。

2、实验室要做好实验教学的编组和课前准备工作。实验前,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准备好各种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准备好满足实验要求的材料、元件和试剂等;同时还应准备好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实验用工具及相关资料等。指导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要预做实验。

3、每位教师每批指导实验人数应以确保实训实验教学质量和安全为前提,由校实训实验中心、系中心实验室或专业实训实验室自主确定。

4、实训实验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实验教学教案并做好操作性备课工作。

5、每门实训实验课的第一次课,实验指导教师要宣讲《学生实训实验守则》及本实验课程的有关规定,每次实验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缺做实验的必须补做,否则,不得参加课程的考试或考查。

6、加强实训实验教学的全程管理。要严格执行预习及提问制度;实验前的讲授要简明扼要,并贯彻启发性的原则;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自始至终严格要求学生,着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结束时,要对学生的实验结果进行认真的审核,要求学生清点、整理好所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其他用品;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成绩不及格者,重新补做实验。

7、首次上岗的实训实验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实验室应组织相应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通过者方可允许带教实验。

8、 实验指导工作由实训实验室主任统一安排,课程主讲教师应该承担部分学生实验指导任务,承担多少由各实验室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四、实训实验教学的评价

  1、每学期各系部应分别对所属实验室所开实验进行实验教学质量评定,有计划地进行现场视、听,了解实验教学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学生评课、教学检查员听课指导等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均包含对实验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学校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以此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充分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投资效益。

3、实验室要不断探索和改进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并以平时成绩为主。平时成绩由预习、提问、操作和实验报告等部分组成,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实验室研究确定。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验成绩占总课程成绩的比例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五、实训实验教学的保障

  1、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实验教学的秩序、效率和安全,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明确实训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明确实验室各层次人员的职责。

  3、实训实验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大学教师资格证书。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实验系列或工程系列职称(技能型实验项目的指导除外)。

  4、调整实验室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资源共享的实验室体系,建成一批校级实验中心和系级中心实验室。

5、逐步增加实验教学经费,确保仪器设备和技术测试手段的及时更新。

6、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开出计划。确保实验开出率;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逐步增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比例。

7、实验室应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逐步实现实验室时间和项目上的开放。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作者: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专业   点击数:76   发表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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